《三讀通過》
長照服務法 106年5月上路
確定不增稅,5年編足120億元作為長照基金
◎記者郭建志/台北報導
千呼萬喚!長期照顧服務法昨(15)日終於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,經朝野表決確定以不增稅、5年編足120億元作為長照基金,於106年5月正式上路。
除了給予長照人員法定專業資格外,也整合長照機構設立標準,更確立外勞聘僱雙軌制,保險等企業也有望投入經營,粗估全國將有200萬人受惠。
由於近期朝野對長照基金財源爭執不下,昨午在院會上演表決大戰,國民黨最終以優勢人數獲勝,確定長照基金將由政府5年編列至少120億元,但不增加贈與、遺產等稅負,兩年後還須檢討額度與來源。
衛福部長蔣丙煌強調,長照保險法草案本會期一定送入立院,雇主負擔比例有調降空間。衛福部護理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表示,本法將對長照體系的人員、機構產生影響,兩年內衛福部將訂出10個子法因應。
首先在人員部分,目前在長照機構內的長照員將近3萬人,多已接受過90小時訓練,衛福部將訂定子法、授予專業證照,未來更考慮作人員分級,預估全面上路後將產生逾3萬名長照人員缺額。
鄧素文指出,本法也確立居家服務的外勞聘僱雙軌制,對失能失智者家庭來說,除了現行自行透過仲介聘僱外籍看護工外,未來還能透過長照機構聘僱,除了可替換外勞外,機構也提供監督、專業訓練及外勞住宿,民眾亦能免去自行聘僱的仲介費用。